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9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