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六章 罚则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淹没线以下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