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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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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五十三条
有效
国家在三峡库区和三峡工程受益地区安排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吸收符合条件的移民就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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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