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五十条有效国家将三峡库区具备一定条件的受淹县、区优先列入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予以扶持,并优先安排基本农田及水利专项资金,用于移民安置区农田水利建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