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四十六条有效三峡电站投产后缴纳的税款依法留给地方的部分,分配给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用于支持三峡库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