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边防设施和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本办法所称边防设施,是指边防巡逻路、边境铁丝网(铁栅栏)、边境监控设备、边境管理辅助标志以及边防直升机起降场、边防船艇停泊点等由边防部队使用、管理的军事设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