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建的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有当地同级军事机关的负责人参加;当地有驻军部队的,还应当有驻军部队的负责人参加。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