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第三条有效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下列任务:(一)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二)保护重要目标安全;(三)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四)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修、海上搜救、核生化救援、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等专业抢险;(五)排除或者控制其他危重险情、灾情。必要时,军队可以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等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