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第六十七条有效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