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第十条有效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