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