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