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 调查和遣返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外国人被决定限期出境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注销或者收缴其原出境入境证件后,为其补办停留手续并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