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