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国家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捐赠等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组织居民、村民受种第一类疫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