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已废止以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为由,寻衅滋事,扰乱接种单位的正常医疗秩序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