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章 疫苗接种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