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征信机构第八条有效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