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