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有效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与经营电信业务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内地投资与经营电信业务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