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章 罚则第七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