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章 电信建设/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第四十七条有效建设地下、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建设海底电信缆线,应当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海底电信缆线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海图上标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