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