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章 电信市场/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第二十二条有效网间互联的费用结算与分摊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标准之外加收费用。网间互联的技术标准、费用结算办法和具体管理规定,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