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有效

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和召回总结报告。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