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