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