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中方石油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区域内,按划分的合作区块,通过招标或者谈判,确定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外国企业,签订合作开采石油合同或者其他合作合同,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报送合同有关情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