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第二章 外国合同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有效外国合同者应当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代表机构。前款机构的设立地点由外国合同者与中方石油公司协商确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