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第十六条有效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