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条例/第三章 草原火灾的扑救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草原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估测过火面积、火情发展趋势等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境外草原火灾威胁到我国草原安全的,还应当报告境外草原火灾距我国边境距离、沿边境蔓延长度以及对我国草原的威胁程度等情况。禁止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草原火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