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草原防火条例
/
第二章 草原火灾的预防
第十七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草原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本行政区域的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