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海关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人员及区内有关场所,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行检查、查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