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从事或经营通用航空飞行或业务的单位、个人、企业,都应当遵守有关民用航空的规章、条令,接受民航局对飞行事故的调查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