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