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