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辖的行业、曾经工作过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的监事会中任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