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