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校车通行安全第三十条有效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