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校车使用许可第二十一条有效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