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第十条有效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