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专利条例/第三章 国防专利的实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国防专利指定实施的实施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由国防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防专利机构裁决。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