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专利条例/第二章 国防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授权第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国防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国防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国防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