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