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押,应当与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被拘留人分别拘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