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条例/第四章 管理教育第二十一条有效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