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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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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表彰和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有效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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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