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 罚则第七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