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 罚则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