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五条有效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